• 企業與個人計畫申請說明
    1.  使用資格: 使用資格: 凡民營企業之人員、自由業或學生,進行相關研究計畫,
         以及學術與政府機構之人員執行民間委託合作計畫
    2.  由申請者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即為該計畫的計畫主持人,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登入iService服務網後,請點選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新增計畫,依序填寫資料辦理,
        經審核通過後生效,購買額度後使用相關服務。
    3. 使用期限:預設最長一年為限,計畫結束時若有剩餘額度得聯絡客服小組申請計畫展延。
    4. 新增計畫使用成員:由計畫主持人或其授權之管理者將已申請iService帳號之成員加入計畫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