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科會計畫申請說明
    1.  使用資格:凡參與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人員因從事該計畫之研究開發工作,需使用高速計算設備者。
    2.  申請方式:由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共同主持人提出申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登入iService服務網後,請點選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新增計畫,並上傳國科會計畫核定清單,
         依序填寫資料辦理,經審核通過後生效,購買額度後使用相關服務。
    3. 使用期限:以國科會計畫開始執行日期為「開始使用期」,計畫結束日起後之三個月為「截止使用期」。
        唯計畫經國科會同意延長執行期限者,以國科會展延期限起後之三個月
    為「截止使用期」。

    4.新增計畫使用成員:由計畫主持人或其授權之管理者將已申請iService帳號之成員加入計畫即可使用。
  • 學術計畫申請說明
    1.  使用資格: 隸屬學術機構(含大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小學、國科會各單位、國科會督導之各國家實驗室及中央研究院)之人員不包含學生,進行相關學術研究計畫(不含政府或民間委託合作之研究計畫)。

    2.  申請方式:由申請者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即為該計畫的計畫主持人,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登入iService服務網後,請點選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新增計畫,依序填寫資料辦理,
         經審核通過後生效,購買額度後使用相關服務。

    3. 使用期限:預設最長以一年為限,計畫結束時若有剩餘額度得聯絡客服小組申請計畫展延

    4. 機器使用方式:在客戶自備的電腦或終端機,透過網路連至欲登入之機器,由遠端操控使用。
  • 政府與法人計畫申請說明
    1.  使用資格: 隸屬政府機構或所屬法人(含政府支持之研究機構、法人機構或國營企業)之人員,
         進行相關研究計畫(不含民間委託合作之研究計畫)。
    2.  由申請者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即為該計畫的計畫主持人,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登入iService服務網後,請點選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新增計畫,依序填寫資料辦理,
        經審核通過後生效,購買額度後使用相關服務。
    3. 使用期限:預設最長以一年為限,計畫結束時若有剩餘額度得聯絡客服小組申請計畫展延。
    4. 新增計畫使用成員:由計畫主持人或其授權之管理者將已申請iService帳號之成員加入計畫即可使用。

  • 企業與個人計畫申請說明
    1.  使用資格: 使用資格: 凡民營企業之人員、自由業或學生,進行相關研究計畫,
         以及學術與政府機構之人員執行民間委託合作計畫
    2.  由申請者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即為該計畫的計畫主持人,請依照以下程序辦理:
        登入iService服務網後,請點選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新增計畫,依序填寫資料辦理,
        經審核通過後生效,購買額度後使用相關服務。
    3. 使用期限:預設最長一年為限,計畫結束時若有剩餘額度得聯絡客服小組申請計畫展延。
    4. 新增計畫使用成員:由計畫主持人或其授權之管理者將已申請iService帳號之成員加入計畫即可使用。
  •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續用申請說明

    1. 研究計畫屬一年期性質:計畫主持人須於計畫到期前至iservice服務網提出計畫申請、
        提出購買額度及邀請成員加入計畫,經審核後將寄核定通知。

    2. 研究計畫屬連續性計畫性質

        2.1 一次核定多年期:計畫主持人須於計畫到期前上網提出計畫申請、提出購買額度及邀請成員加
              入計畫,經審核後將寄核定通知。

        2.2 分年核定多年期:國科會依年度逐年核給計畫編號,且除第一年為經費核定清單外,其餘年度
              經費
    為預核清單,計畫主持人須於計畫到期前,透過電子郵件信箱 (iservice@narlabs.org.tw)
              提供新年度的計畫經費核定清單影本,以及計畫系統代號,本中心確認後,將依核定清單內容調整
              計畫系統代號、計畫到期日並通知計畫主持人。

  • 如何進行錢包的管理

    目的:計畫主持人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以針對您的計畫成員限制成員可使用的額度進行錢包管理,有助於計畫主持人有效的管理計畫成員之用量,以免超用之情況。

    在錢包管理頁籤按 【編輯】即可進行子錢包之管理
    如未特別設定,則表示同意所有成員共用母錢包。
    子錢包之管理的例子:
    某計畫購買50,000元,A成員分配子錢包10,000元、B成員子錢包30,000元,此時,則已分配出子錢包為40,000元,母錢包則只有10,000元


    操作說明如下

    • 1. 登入服務網,選擇【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
        
    • 2.選擇要管理的計畫

    • 3.切換到[錢包管理]頁籤
       
    • 4.當計畫只有一個帳號就沒有可以可選的名單(如下圖),就不須做任何設定。

    • 5.當計畫只有二個以上的帳號(如下圖),則會顯示可選的名單。
    • 接著您可以挑選在【共享母錢包的成員,用箭頭功能放到右邊的【專屬子錢包】,再按下確定】。







    • 6.請按下【+/-後,再對該成員進行錢包的增加或減少。

    • 已分配子錢包,欲減少子錢包額度方式:
    • 例:當原來撥給子錢包300額度,  要減少200額度, 只要將數字填入上方, 按右鍵後即可歸還母錢包





  • 如何邀請計畫成員

    目的:計畫主持人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以隨時邀請您的計畫之成員參與計算之工作。


    操作說明如下

    1. 登入服務網,選擇【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
    2.選擇要管理的計畫
    計畫,切換到計畫成員】,再按下編輯





    按 【+】即可進行邀請成員


    系統會寄出加入成員通知。

  • 如何對計畫成員設定成管理員

    目的:計畫主持人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以隨時邀請您的計畫之成員成員管理員。管理員的身份可以對該計畫進行購買額度及錢包管理的權限。


    操作說明如下

    1. 登入服務網,選擇【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


    3.選擇要管理的計畫
    計畫,切換到計畫成員】,在動作之欄位,選擇成員,再按下】,即可看到管理員




  • 如何刪除計畫成員?#不可移除

    目的:計畫主持人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以隨時將您過去已邀請您的計畫之成員刪除參與計算之工作。
    <不可移除>條件:
    以下任一條件存在,成員將無法被移除自計畫外
    1. 用戶具備專屬子錢包。
    2. 用戶在 TWCC 具備建立資源時,且該資源尚未被刪除。
    3. 用戶是計畫建立者,不可被移除

    操作說明如下

    1. 登入服務網,選擇【會員中心】->【計畫管理】->【我的計畫】



    2.選擇要管理的計畫
    計畫,切換到計畫成員】,再按下】,即可進行管理



    ◆ 成員若有子錢包 (不管餘額) , 顯示<不可移除>,且動作鈕 隱藏刪除" 選項。


    請至
    [錢包管理]中移除該成員的專屬子錢包,請注意:移除子錢包時,子錢包的餘額/負值會歸回至母錢包額度中

    回到[計畫成員]中進行成員管理,<不可移除>提示字眼已消失,且動作鈕 已出現[刪除] 選項,點選[確認],系統將會檢核是否有使用中的計算資源,若尚有資源使用中則無法進行成員刪除,請先至TWCC移除此成員的計算資源再進行移除成員的動作


  • 用量通知及帳號之終止
    • ※當帳號累積使用之額度超越核給額度時,將無法提交計算工作,惟使用者得於額度用完前,透過服務網線上辦理購買額度。
    • ※用量統計:各帳號之計算量使用狀況,使用者可隨時透過服務網查詢用量及餘額,本中心也會固定在每週五以電子郵件通知計畫之剩餘使用量。
  • 如何查詢計畫當前可用額度?
    請登入服務網,在【會員中心】項下的【計畫管理】之【我的計畫】



    當使用之額度超越可用額度時(當前可用額度為負值時),將無法提交計算工作。
    1.計畫之核可額度為負值,請計畫建立者或管理者線上購買額度。申請說明,請參考線上訂購的流程
    2.若計畫之核可額度為正值,請計畫成員檢視是否有分配子錢包,是否為子錢包之額度不夠了?若是,請計畫主持人再分配子錢包



  • 如何查詢計畫依人員、依服務的期間(年、月、日)的用量資訊?
    請登入到iServer,點選【會員中心】->【我的計畫】-> 選擇計畫 ->【用量統計】,即可查詢到計畫成員的用量統計資訊。
  • 如何查詢計畫錢包的對帳資訊?
    請登入到iServer,點選【會員中心】->【我的計畫】-> 選擇計畫 ->【錢包對帳】,即可查詢計畫錢包對帳的統計資訊。
  • RAC計畫申請須知
    1.為提升國家高效能計算資源之運用成效,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建立高效能計算資源審查機制,供國科會核定專題研究計畫計算資源之參考。
    2.請參閱附件內容,填妥申請表後,於本網站進行申請。
    高效能計算資源審查機制說明
    高效能計算資源申請說明
    高效能計算資源使用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m)
    3.本申請採線上收件,先完成iservice帳號註冊,以利後續申請。
    4.受理期間
    第一梯次:111年12月1日至112年1月7日23:59:59止
    第二梯次: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23:59:59止
    5.本案聯絡人請洽國網中心楊安正副研究員,電話:(03)577-6085分機262。